智能家居这座“金矿”所蕴藏的潜力无需多言,随便拉出一串相关的数据或几句前景预测就能让人目瞪口呆,现在需要说的是,如何进军这个“钱景”令人目瞪口呆的智能家居领域,并最终分得一杯羹。
就目前来看,大力抢滩智能家居市场的商家主要分为四类:一是物联网设备和解决方案提供商,他们一开始就瞄准智能家居行业,相对比较“专注”,代表如南京物联等;二是传统家电商,传统家电受智能技术的冲击,需要快速转型,智能家居成为重要方向,代表如海尔、三星等;三是互联网公司,互联网由单纯的上网设备(电脑、手机等)向“物”延伸后,互联网公司也开始向物联网领域拓展,大力发展智能家居,代表是几乎所有具有实力的互联网科技公司;四是其它类相关企业,如电信运营商、房地产商、芯片制造商等。
需要指出的是,虽然进军智能家居的有千军万马,但做得最有存在感的非互联网科技公司莫属,国际谷歌、苹果、微软马不停蹄,国内百度、腾讯、阿里紧追快赶,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能有意无意间成为物联网头条、智能家居头条的主角。然而,互联网科技术公司进军智能家居也并非“衣食无忧”。
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最大优势是“网”,而这个“网”也是物联网(包括智能家居)的基础和核心,也就是说在“软实力”方面互联网科技公司无所顾虑。但是,智能家居是“虚实结合”的实体经济,需要“软硬兼施”,只有“软实力”是远远不够的,还要有石打石的硬件设备,而这恰好是互联网科技公司短板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?主要有三种方式。
其一是自主研发,这种方式看似很对,实际上思维较为传统,成效也比较慢,并且“前程”都是未知的;其二是“砸钱”购买,这种方式任性而直接,见效也快,典型的实例包括google32亿美元收购Nest,Nest5.55亿美元收购Dropcam和随后收购Revolv(实际的背后的主导者还是google)等;其三则是我们今天所要讲的方式——合作,这也是一种双赢的模式,与任性的“砸钱”收购不同,合作适合大部分企业,自身有没有绝对优势本不重要。
为什么说合作更为重要?三种方式之间,都有自己的特色,但合作可以让互联网公司更快地取得进展并且风险较小。与硬件公司相比,即便自身有钱,互联网科技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也未必有胜算,毕竟对自身而言硬件研发还是相对较陌生的领域。另外,并不是每个互联网科技公司都像google一样“财大气粗”且做事“残暴任性”,能够随便几亿美金出手狂砸的互联网科技公司除了google外并不多。事实上,“砸钱”不但需要巨大的“财气”,还需要莫大的“勇气”,如果二者缺一,还是选择相互合作更实在,合作者“有甜一起尝,有苦一起抗”,共赢利益,同担风险。
从单个互联网科技公司的角度来讲,合作方式其实也有两种:一是一对一;二是一对多。所谓一对一就是一次合作中的合作伙伴是唯一的,例如某商家前不久所发布的智能灯泡,实际就是与一家智能灯泡初创公司合作的结果。相比之下,一对多的方式凭借一次合作中与多家企业合作在当下影响力更大,类似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,容易形成规模效应。
事实上,互联网科技公司的一对多合作方式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合作方式,而是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发展模式。这种模式的开始可以从苹果推出智能家居平台算起。苹果在6月推出智能家居平台Homekit,但自身确没有智能硬件,不得不与第三方厂商进行合作。在这种过程,苹果得到的一个平台(Homekit)、一个标准(Homekit认证标准)和一种新的开拓和尝试(进军智能家居行业),而合作伙伴所得到主要是无形利益,通过“傍大款”提高自身的影响力。
继苹果之后,国内不少互联网科技公司得到了苹果智能家居发展横式的“真传”,其中的代表为京东、腾讯和百度。三者通过与其他硬件设备商的合作相继推出自家的智能家居平台,京东推出超级APP服务平台,腾讯则推出QQ物联智能硬件开放平台,而百度推出以智能路由为核心智能互联开放平台百度智家。
我们不难发现,京东、腾讯以及百度所分别推出的平台有几个共同点。一是都依赖于依靠自身优势,京东是电商平台,腾讯是社交平台,而百度是搜索平台;二是都与多家硬件公司合作,京东联合海尔、海信、TCL、华为、联想等公司,腾讯联合Intel、NXP、美国博通、康佳等公司,而百度的合作者则包括联想、磊科、海尔、富士康、冠林等企业;三是都意在布局智能家居领域,或者说物联网领域。还有一点需要说的是,京东、腾讯以及百度等公司不像苹果那么霸气,苹果即便没有智能家居硬件,还会有一大把合作者,且几乎不需要付出什么,而京东、腾讯以及百度则必须依赖自身优势(电商、社交、搜索)来给合作者推广和营销硬件。
但不管怎么样,依靠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合作方式,多家互联网科技公司都以最快的方式进入了智能家居领域,并且在没有多少像样的智能家居设备的情况下赚足了眼球。或许这才是互联网科技公司与智能硬件厂商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吧。